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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鹤自行车有限公司召回迪卡龙牌电瓶车
日期:2024-02-08 作者: 政策法规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4月14日消息,日前,天津金鹤自行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6月4日制造的迪卡龙牌TDT009Z型号电瓶车,涉及数量为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短路保护、充电器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规定要求,存在危害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隐患。如遇电瓶车线路短路或电流过大时,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车辆财产的损失。充电器质量较差,发生反接或短接后会造成部件损失,在电瓶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短接或反接易引发火灾。

  用户可登录金鹤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不是在受影响区域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产品召回栏目知道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